

2017年企業所得稅—“企業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大變化!
2017年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企業所得稅法上最大的變化: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公布后,由習大大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四號》明確修改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雖然正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至今并未再重新公布修改后的版本,但是主席令那是相當有效的。
下面口袋喵來給各位小伙伴講講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需要各位老板、財務或者相關辦事人員注意的問題:
一、什么是公益性捐贈支出?
公益性捐贈支出: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
首先,企業要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捐贈,而不能將捐贈款或物直接交予受贈者。(依據北京市國稅局的問題解答,在北京市范圍,企業通過鄉鎮政府的捐贈支出,也可以作為公益性捐贈)
第二,捐贈用于公益事業。
在實務中,確定是否公益事業,可以依據雙方簽訂的捐贈協議和其他一些捐贈文件。如果企業從網站或公眾號進行捐贈,也可以將捐贈事項的截圖保存。
比如口袋喵給留守兒童小強匯了1000元錢,這就不屬于我們稅法所說的公益性捐贈,如果口袋喵將錢匯給了青少年基金會,再由青少年基金會轉交給小強,這就符合了稅法所說的公益性捐贈的條件了。
也就是說將錢物直接贈與其他個人或者受益單位,不管是否用于公益事業,都不屬于稅法上所說的公益性捐贈。
二、公益性社會團體有哪些?
《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審批有關調整事項的通知》(財稅〔2015〕141號)由財政、稅務、民政等部門結合社會組織登記注冊、公益活動情況聯合確認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并以公告形式發布名單。
也就是說通過審批的公益性社會團體,會列入當年的政府部門公布的名單中。具體想知道您捐贈的社會團體是不是在名單中呢?
打開百度搜索,查找“公益性社會團體 名單”,點擊進到網頁,然后用ctrl+F查找一下您想找的公益性團體的名稱。是不是很方便呀~~
三、公益性捐贈要取得什么憑據呢?
小伙伴們都知道要發票,但是公益性捐贈是免稅的,所以不開發票,那咋入賬呢?
有一種憑據叫《公益事業捐贈統一票據》,具體相貌各地略有區別,以北京為例:
四、稅前扣除的額度是多少?
公益性捐贈支出稅前扣除的額度分全額扣除和限額扣除兩種。
全額扣除:例如《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60號)企業、社會組織和團體贊助、捐贈北京2022年冬奧會、冬殘奧會、測試賽的資金、物資、服務支出,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全額扣除。
可以全額扣除的捐贈支出,是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單獨出具文件予以明確的。
限額扣除:除了上述全額扣除,其余都是限額扣除的公益性捐贈。
(1)限多少:企業年度利潤表中利潤總額的12%。例如:2017年哆啦公司的利潤總額是100萬元,已經扣除了當年的公益性捐贈支出15萬元,則2017年可以稅前扣除的限額是12萬元(100萬元×12%)。
(2)超了的怎么辦呢?
那超額的3萬元怎么處理呢?這就是今年的新變化啦!!!!超額的3萬元,可以結轉到2018年稅前扣除。
假如哆啦公司2018年經營不佳,發生虧損,當年也沒有再進行捐贈,則2018年公益性捐贈支出的扣除限額為0,這3萬元還可以結轉到2019年稅前扣除。
如果2019年到2020年,哆啦公司一直經營虧損,利潤總額為負數,則這3萬元不可以繼續結轉了。因為文件規定的“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公司老板小夢不理解,為什么只能結轉三年呢?為什么限額是利潤總額的12%呢?為什么我做了好事兒,還不能全額扣除呢?為什么呢??????
口袋喵:稅法,要保證國家稅收….否則我們龐大的財政支出從哪里來呢?具體規定,也是經過專(磚)家們研究的。作為企業老板,要對未來的經濟形勢和經營狀況有預判和預算。公益和慈善也不是看錢多,其實公益和慈善就在我們身邊。
五、除了捐錢,還能捐啥?
(1)除捐錢以外,還可以捐物資,捐服務。在稅法上,我們把錢以外的資產叫做非貨幣資產。
稅法規定:接受捐贈的非貨幣性資產,應當以其公允價值計算其捐贈的金額。捐贈方在向公益性社會團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捐贈時,應當提供注明捐贈非貨幣性資產公允價值的證明,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證明,公益性社會團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不得向其開具公益性捐贈票據。
例如:哆啦公司2017年,購買了一批字典和文具,通過青少年基金會捐贈給希望小學,市場上的價格5萬元。則哆啦公司應向基金會提供從市場購入時的發票和清單,來證明這批字典和文具價值5萬元,則青少年基金會向哆啦公司開具捐贈收據的金額為5萬。
口袋喵要提醒各位財務人員的是,外購商品用于贈與的,無論在增值稅還是企業所得稅的處理上都是要視同銷售的。
(2)除了捐錢捐物,還可以捐股權。
財稅〔2016〕45號文件規定:
企業向公益性社會團體實施的股權捐贈,應按規定視同轉讓股權,股權轉讓收入額以企業所捐贈股權取得時的歷史成本確定。前款所稱的股權,是指企業持有的其他企業的股權、上市公司股票等。
企業實施股權捐贈后,以其股權歷史成本為依據確定捐贈額,并依此按照企業所得稅法有關規定在所得稅前予以扣除。公益性社會團體接受股權捐贈后,應按照捐贈企業提供的股權歷史成本開具捐贈票據。
45號文件中所說的歷史成本,是指企業取得股權時實際支付的成本對價。
例如:哆啦公司與其他合伙人2015年投資成立B夢公司,成立時每股1元,哆啦公司投入了100萬元貨幣,取得100萬股。2017年5月引入了新的投資人,以每股3元的價格對B夢公司進行了增資。2017年12月哆啦公司決定將自己持有的B夢公司的股權捐給紅十字基金會。則哆啦公司捐贈B夢公司股權的捐贈形成的股權轉讓收入為100萬元,股權轉讓所得(收入-成本)為0。也就是說以股權對公益性團體進行捐贈,對應股權轉讓所得為零。
上述的例子,如果發生在45號文件出臺之前,哆啦公司捐贈形成的股權轉讓收入是按300萬元確認,因為同期的新的投資人增資的價格為每股3元,也就是哆啦公司持有股份的公允價值為300萬元(100萬股×3元);股權轉讓所得200萬元。捐贈支出也為300萬元。假設哆啦公司當年的利潤總額為1000萬元,則捐贈支出的稅前扣除限額為120萬元(1000萬×12%),超過的部分180萬元(300-120)不得稅前扣除,要調增所得額,對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45萬元(180萬元×25%)。因此就造成了對于捐贈人的不公平。這也就是著名企業家曾經吐槽的捐贈還要繳稅的原因之一。
45號文件確實解決了很大一部分企業捐贈股權還要繳稅的困擾。當然45號文件改為捐贈支出和股權轉讓收入按歷史成本計算,是否就不會導致再交企業所得稅了呢?也不是!別忘了無論公益性捐贈的是錢、物還是股權,其捐贈支出的稅前列支限額都為利潤總額的12%,超過的部分可以結轉以后3年稅前扣除。
假如哆啦公司將B夢公司的股權贈與了員工大熊,雖然也是捐贈,但這絕不是稅法規定的公益性捐贈的范疇。則會涉及股權轉讓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還有股份支付等一系列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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